简介
厉承明初见苗越安时便对这个小姑娘动了心,奈何她是儿子的女友,遂只能按兵不发。
好在厉祎南不是个好东西,明明家里头就养了株娇花却还惦记着外头的野花。
厉承明心想这不是正中他下怀么,人生哪有两头占尽的好事啊,既然厉祎南不懂得珍惜,那他就只好帮他来松松土了。
一句话介绍:公公和儿媳那点子事儿。
第1章 厉承明
厉承明生于八十年代初,具体生日不详,据后来照料他长大的孤儿院保育员袁妈妈猜测,大约是春天时生的,因为他六月被遗弃在绥城市孤儿院时,看着像是有三四个月大。
进入孤儿院的孩子,最初统统跟着院长姓厉,如果有幸被领养,再跟着变动姓名。
厉承明好模样初现端倪——一双深邃明亮的大眼睛,直挺挺的小翘鼻,樱桃般的菱红小嘴,见人就甜甜地喊妈妈。
本来他这副模样,是不愁被领养的,事实上,希望领养厉承明的家庭多如过江之鲫。
但他偏生有个怪癖,像幼猫认主似的,认定了厉欢也离不得厉欢,仿佛他们生来就是羁绊很深的亲生姐弟。
厉欢比厉承明大几岁,相貌普通性格木讷,甚至连做事都一板一眼不懂变通。
袁妈妈不住孤儿院,打从一开始就交代厉欢晚上多看顾厉承明,定时喂奶、换纸尿裤、洗屁股,到后来厉欢照顾厉承明比袁妈妈都要干净利落。
可以说,比起袁妈妈,她更像是厉承明的“小妈妈”,所以厉承明依赖她情有可原。
厉欢阴鸷冷漠,几乎不说话,纵使有厉承明这只砝码,领养家庭仍不愿意领养她这样的孤僻女孩。
到后来厉承明渐渐长大开智,性格野放难驯,似乎有成为问题少年的风险,想领养这对姐弟的人便更是门可罗雀。
不过好在孤儿院有本市几家大企业捐助,即使没有人领养,也不会被赶出去。
厉欢虽然学上得晚,但她像是天生会读书似的,参加中考那年以全市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被多家媒体争相报道,标题自然取的很煽情,大肆渲染她的孤儿身份,引得读者无不嗟叹她悲情的命运。
因为她可怜的身世,市一中为她减免学费,同时在助学金方面也对她多有扶持。
孤儿院因厉欢受到启发,严抓个人学习。
对厉承明而言,美貌是命运对他最大的馈赠。
这倒不是说他这人愚钝,只不过是万千普通人的智商水平罢了,兼之对读书不太上心,各科成绩简直惨不忍睹。
一开始,厉欢有心教厉承明“改邪归正”,好好读书争取将来考个好大学。
但厉承明根本志不在此。
那年,他就偷偷给自己办了退学并开始混迹于闹市区各大商场。
最初就是白天跟着一帮游手好闲的少年人压马路,后来他怕被院长知道自己退了学,连晚上都不怎么回孤儿院了。
那时候,厉欢已经成功考入名牌大学,孤儿院人手又不够,根本没人管厉承明的夜不归宿。
本来是要这么堕落下去的,可谁让厉承明长了张漂亮脸蛋呢。
有认识他的商家,另辟蹊径想扩大销路,无偿送他好几套衣服,让他穿了就在人最多的路上来回走。
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,厉承明竟真让商家赚得盆满钵满。
那商家姓张,单名一个皓字。厉承明喊他皓哥,私底下央求他教教自己怎么做生意。
“不怕我坑你骗你啊?”
厉承明当然怕,但他明白一个道理,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,何况厉欢在外上学有很多地方都要用到钱,他得早做打算。
“要说不怕肯定是讨你欢心骗你的,现在国内经济正在高速发展,我要不抓住时代的机会,更怕将来会后悔。”
他这场面话完全是偶然看了眼报纸记住的,不过张皓确实觉得厉承明胆大心细有冲劲儿,是吃做生意这碗饭的料。
两人搭伙,先是往返广东偷偷摸摸干了两年倒买倒卖的活计。原始本金厉承明投得少,很多脏活累活甚至有点危险的事,都由他出面出力。
1997年,《刑法》修订时取消了“投机倒把罪”。
厉承明积累了一定的本钱,开始放开了手脚地大干特干起来。
他就像是一根细长的管线,将沿海最时新的商品源源不断地输送进了绥城的大街小巷。
只短短一年功夫,厉承明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就翻了几十倍。张皓没看错他,他果然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。
随着厉承明变得越来越有钱,明里暗里的竞争对手越发眼红,便悄悄放出风声给社会上的地痞流氓,于是他的摊位经常会有人来寻衅滋事,今天差件衣服穿,明天差点钱抽烟,交出去的所谓保护费根本不顶用,好几拨势力就逮着他这只肥羊宰。
当然他本就是个能豁出命去的主儿,不然也积攒不下原始资本。
他带着手下人暴力反击,一帮子人进医院都成了家常便饭,甚至有时候在医院都还能再动起手来。
厉欢大学毕业后就回来做了厉承明贸易公司的二把手,她见过外头日新月异的世界,又经此种种,果断劝厉承明放弃绥城,套现去沿海发展。
厉承明虽不爱读书,但在某种程度上,他非常钦佩愿意读书也能读得好书的知识分子。
他完全信任厉欢的决断,亏本将生意让出。
其中的一小部分被他捐赠给孤儿院,然后他带着剩余钱款,和厉欢跑到长三角地区扎根发展。
厉承明跟厉欢首先圈定服饰贸易作为主营业务,依赖于当地成熟的纺织业,厉承明创立了自己的服装品牌。
厉欢则将目光放在国外品牌的国内代理权上,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终于成功拿到某一大牌的国内独家代理。
依此情景,钱直如流水般涌入厉家姐弟手中。
在厉欢二十五岁那年,她与昔日的大学同学重逢后迅速坠入爱河,并于次年生下一个男孩,取名厉祎南。
关于姓厉这件事,厉欢跟厉承明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。
他们从孤儿院一路扶持走来,深刻明白现实就是弱肉强食,谁有权、谁有钱,就该听谁的。
可厉欢的老公和婆家却百般不同意。
厉承明也是直接明了,靠砸钱让所有人都闭上了嘴。
或许是从小在孤儿院营养不足,厉欢在生下厉祎南之后身体大不如前,即便靠外调内养都无济于事,在寻遍中西医圣手之后,厉欢于三十岁病逝。
她生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仍懵懂无知的幼子,厉承明在她病床前起誓,承诺一定会将厉祎南当作自己的亲生子来看待。
其实这些年以来,围绕在厉承明身边的莺莺燕燕一直没有断过。
大约是他天生丽质,他对伴侣的新鲜感总是很难维持。
说他处处留情也好,渣男花心也罢,情到浓时也与人共赴巫山云雨,可却始终都没有承认过有女朋友。
随着厉欢的离世,她的丈夫手握亡妻的巨额遗产另结新欢。
这也是厉欢仍在世时跟厉承明商量好的,“钱就随他拿去,只小南得留在你身边。”
厉承明也是这么想的,钱无外乎身外之物,只有厉祎南是厉欢在这世间的生命延续。
往后厉承明当爹又当妈,将厉祎南抚养长大。
真是谁养的像谁。厉祎南也是个不爱读书的,高考勉强过了本科线,厉承明遂花钱将他送入了一所国内外合资的私立大学。
大学坐落在城东的大学城,厉承明知道大少爷吃不了一点苦,干脆直接让他在本市上学,周末再派司机把人接回来,只要不违法乱纪欺负人,随他爱怎么玩闹花钱。
大学四年,厉承明统共见过厉祎南的三任女朋友。
第一任是高中同学,高考后女生向厉祎南表白,两人在一起不到一年便宣告分手。
第二任是同校校花,只略施粉黛便美得惊人。厉祎南样貌普通,能追到校花全靠他大把大把的砸钱。
第三任是隔壁学校低两届的学妹,名叫苗越安。
小学妹名字文静隽秀,连模样都生的如出水芙蓉般清婉雅致,更妙的是恬静中又带三分灵动俏皮,迷得厉祎南神魂颠倒。
同样心神荡漾的还有厉承明。他一路顺遂有了今天这般成就,谁承想劫数竟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。
他犹记得那天是某个雨后的傍晚,厉祎南打来电话问他在哪儿,支吾着说是借了他车库里的车开,不小心发生追尾,警察让车主跑一趟交警大队。
通常情况下,发生交通事故并不需要车主亲自到场。厉承明心知厉祎南大概祸闯的不小,便让他老实等着,自己随后就到。
出门正碰上晚高峰,厉祎南那家伙哪里是肯安生等人的主儿,一遍遍催促厉承明快些开车,催得厉承明怒形于色,轰着油门去给那祖宗善后。
厉祎南一见到厉承明,直如老鼠见了猫,缩着脑袋承受厉承明无形的怒火。
就在这时,一道轻灵悦耳的声音在厉承明身后响起,说:“叔叔,错是我们一起犯的,您要责怪就连我们也一起责怪吧。”
厉承明循声回头,就见另有两女一男三个小孩儿,看着像是厉祎南的同学。
说话的人一头微卷长发,穿细条纹滚深红边的圆领短袖,底下是条带蕾丝花边的白色百褶裙,浑身透着股朝气蓬勃的可爱感。
只是初见时的那一错眼,厉承明便如枯木逢春,径直奔着老树开花而去。
厉祎南介绍女生叫苗越安,是他正在交往的女朋友。另两人则是他的同班同学,也是一对情侣。
鉴于厉祎南无证驾驶,交警对本人和监护人厉承明进行了严肃的批评。
结束后,厉承明请四人吃饭。
厉祎南原地满血复活,拉开副驾驶车门正要坐进去,就听厉承明一声呵斥,“闯了祸还敢嬉皮笑脸,给我坐到后座去!”
厉承明鲜少动怒,厉祎南哪儿敢再扑腾惹嫌,急忙让苗越安代他坐进副驾。
老狐狸厉承明私心得逞,一路上却尤为克己复礼,闲听四个年轻人谈天论地,只偶尔发表一点自己的见解。
下车时似是凑巧,厉承明竟同苗越安一道去解安全带。两人的手指无意间触及,又很快错开,苗越安不好意思地咬了下嘴唇,仓促逃下了车。
指尖仿佛仍留有那抹柔软的触感,厉承明心神躁动,腹下生热,被西装裤包裹的那处竟是鼓起了些微形状。
厉承明谎称有公事电话让四人先行上去,等在车里打完一炮后,才施施然下车去了餐厅。
第2章 期待
晚餐吃的是新派粤菜。
价格自然不菲,三人先还有负担,但厉祎南那嘴藏不住话,讲厉承明穷得只剩下钱了,不用替他省着。
“初次见面,大家随意。”厉承明警告似的看了眼厉祎南,将店里的几道招牌菜都点了,倒解了三人放不开手脚的围。
趁着厉承明短暂离开的功夫,程书君侧身与苗越安咬起耳朵,既夸厉承明英俊更夸他出手阔绰,“要不是年龄大了些,我非追一追他不可!”
苗越安递去个眼神,轻声道:“还敢说胡话,梁嘉就在你身边呢。”
“你不觉得他帅吗?那颜值那大长腿,妥妥的中年帅大叔呀!”
苗越安正要回话,突然有人推门而入,苗越安抬头看去,不设防地与进门的厉承明四目相望。
最后是苗越安先无措地垂下了目光。她单纯是觉得尴尬,和几乎算得上是陌生人的男人长久直视,即便是无意也失当不妥。
厉承明却是另一种心思。他想吻她,撬开那两片红唇,舌尖探进去搅动一方软腻,让她在他身下盛放情欲。
便是这样想,腹下就又腾腾烧起片火热。
厉承明重新在桌边落座,借口抱歉点起了支烟。那烟味道不大,只袅袅飘起烟雾,而男人就躲在这层雾里肆意窥探着令他心猿意马的美人儿。
苗越安无疑也察觉到了那两道赤裸流连的目光。
她起先还以为是嘴边沾了酱汁之类的东西,可后来她才明白,对方只是单纯在打量自己,眼神灼热又露骨。
苗越安越发坐立难安。
一顿饭吃得各有各的欢喜煎熬。结束后厉承明贴心地为三人送上临别礼物。女生的是套贵价的护肤品,男生则是双限量款球鞋。
苗越安本不想要,但厉祎南极力劝她收下,“这点东西,对我爸来讲完全是小意思。”
这天分别后,厉承明和苗越安便再无交集。
只是厉承明仍时时想起苗越安,那小姑娘就如同一弯柳梢头的新月,悬在他心尖上叫他心痒难耐。
他有时想不管不顾去找她,与他不熟便追求她到相识相知相爱。
纵使是厉祎南的女朋友又怎样,这世上芸芸众生,婚姻尚且无法牢靠,区区情侣关系更不值一提。
但总有些情绪放空的时候,厉承明会想起厉欢,想起她病床托孤,死死握住他的手,求他一定要照拂厉祎南一生顺遂。
厉欢于他厉承明有恩,这是他迈不过去的坎。
厉承明被这两种情绪反复拉扯,越发难与人相处,索性搬至城郊的栖山别院独处,只偶尔同厉祎南见上一面。
厉祎南毕业后便进入厉氏旗下的设计工作室。他原本就是学画画出身,大学又念的是服装设计,称得上是专业对口。
就这样过了两年,厉祎南偶然间心血来潮,特意挑了个周末回栖山别院陪厉承明吃饭。
厉承明开了瓶红酒小酌。
厉祎南鲜见地也喝了小半杯,喝完却没就此打住,伸手够着红酒瓶竟还要再喝。
厉承明拍开厉祎南的手,“收收你那副愁容,一个大男人唉声叹气的像什么样子。”
“爸,你不知道,我正在跟我女朋友闹分手呢。”
厉承明不动声色道:“小情侣有矛盾很正常,怎么就闹到要分手了?”
“她爸妈想她毕业了以后回老家。”
厉祎南为难要不要说出更多的实情,抬眼间见主位上的厉承明正冷冷审视着他,便只能不问自招道:“还有我最近新认识了个朋友,我们之间……互相都有好感。”
“爸,你能不能帮我跟她见一面,替我参谋参谋?”
“你想跟苗……”厉承明装作记不起苗越安名字的模样。
厉祎南忙补充道:“苗越安,您还记得么?我开车追尾那次你们见过一面的,晚上还一起吃了顿饭呢。”
“哦,苗越安,你想跟她分手吗?”
厉祎南想了想,状若贴心道:“她是她爸妈的老来女,家里人都挺宠她的,如果只是为了我强迫她留下,我想我们两个都不会快乐的。”
冠冕堂皇,不过是喜新厌旧的借口罢了。
“这好办,她家里人既然希望她时常陪伴在身前,不如就将她父母接过来照顾。你不常挤兑我穷得就只剩钱了么,养两个老人再费钱又能费到哪儿去。”
厉祎南急道:“她还有个姐姐呢,那她姐姐怎么办,她家里的亲朋好友呢?”
“姐姐一同接过来倒也无妨,至于那些亲属关系,一家各有一家要忙的事,偶尔回去住个一年半载,不见得就会疏远冷淡。”厉承明留有余地地又道:“当然这只是我的提议,具体合不合适还要看你们自己。”
“您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提议!我是跟苗越安谈恋爱又不是跟她一大家子谈,一伙人都揽过来像什么样子!”
厉祎南大声嚷嚷着,再次将手伸向红酒瓶。
借酒浇愁愁更愁,厉祎南把自己喝的醉醺醺的,厉承明再嫌弃也只能让他留宿一晚。
饶是那么多黄汤下肚,厉祎南竟还记得昨晚拜托厉承明的事。
加之他随心所欲惯了,前一天刚跟厉承明提及让他帮忙见一见自己的新朋友,第二天醒后便急匆匆来找厉承明,说约了人家喝下午茶,请他陪同前往。
“我以什么身份去见她?”
“我说你是我小叔,她觉得没问题。”
厉承明无可无不可,下午便开车带厉祎南前去赴约。
两人约在一处闹中取静的茶舍,厉承明二人到时,那位女性朋友已坐在包厢里喝了一会儿茶了。
那人姓徐,单名一个宁。
那也是一位妍丽知性的美人。
厉承明与她相谈甚欢。
回程时,厉祎南兴冲冲地问他觉得徐宁如何。
这俨然是一次红白玫瑰的交锋。厉承明看着厉祎南期待的眼神,说:“你的两位朋友都很优秀,但我从长辈的角度考虑,会更喜欢苗越安。”
厉祎南难掩失落,因而没有察觉到厉承明话里的不妥。
厉承明见儿子那副大失所望的模样,已然清楚厉祎南实则更偏爱徐宁的心境。
他庆幸幸运女神再次站在了自己这边。因为厉祎南极为依赖他的意见,若他选苗越安,那十有八九厉祎南是会听他话的。
然而他更清楚厉祎南是个离不开新鲜感的性子,白玫瑰显见地快要变成无味的白饭粒,岂不更衬得红玫瑰是心头的朱砂痣了么。
再来世上的玫瑰何其多样,又何止红白两种颜色。男人拿婚姻困住一个女人,总是大概率是要将这个女人弃如敝履的。
这也是厉承明方才决心说喜欢苗越安的原因之一。
只有等厉祎南彻底腻味了,厉承明才能完完全全拥有苗越安。如果从中作梗强硬拆散,或许反而会给他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更重要的一点是,厉承明从方才的一场茶话会中看出了徐宁的野心。
她的目标很明确,借由厉祎南实现阶级跨越,哪怕厉家只是个赶上时代发展红利的暴发户。
厉承明欣赏徐宁,他们是同一类人,为达目的誓不罢休,再迂回曲折他们都乐此不疲。
厉祎南与苗越安会成婚,这是厉承明无比确信的事。白玫瑰早晚会变作衣服上的饭粒子,他有的是耐心等。
终于苗越安大学毕业那年的秋天,厉祎南珍之重之地向她求了婚,只是有几分真心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厉承明乐见其成,颇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痛快。
那时候苗爸苗妈仍不大赞同苗越安留在临州。
他们疼这个女儿疼到骨子里,生怕不在一处女儿受了委屈无人撑腰,便极力劝她先回家去,等冷静下来再做考虑。
厉承明领着厉祎南,随即飞去苗越安老家,婉转提出接二老去临州生活的想法。
这自然遭到了苗家人的坚决反对。
老传统最讲究落叶归根,再者二人去了临州人生地不熟的,反给别人添麻烦,那样又是何必。
此时的苗越安也有了动摇。
她自小就是个乖乖女,诚然她是喜欢厉祎南的,可也绝做不出叫父母因她伤心难过的不孝事来,因此越发煎熬犹豫,不知该如何取舍。
厉承明看在眼里,私底下动用关系将苗越安的姐姐苗佳宜调任至其公司总部,偏巧地址就在临州,堪堪解决了苗家父母的顾虑。
而苗佳宜丈夫本就在临州工作,这也是当初苗越安填报志愿时的原因之一。
随着调任升迁,苗佳宜与丈夫结束两地分居生活,拖家带口暂时定居在了临州。
至此,苗越安与厉祎南的婚事再无阻力。
订婚前,厉承明接苗爸苗妈来临州参观小夫妻的新居,之后两边一起坐下来吃了顿便饭。
依然是在那家新派粤菜馆,厉承明与苗越安初次吃饭就在这里,他私心觉得很有纪念意义。
宴席上他坦白自己并不是厉祎南的亲生父亲,这是厉承明跟厉祎南事前商量好的。
厉祎南之所以同意是以为厉承明将要去追求自己的个人幸福。未来厉承明总会有自己的孩子,未免不必要的龃龉,开诚布公总是没错的。
但厉祎南只猜对了一半。
厉承明笃定日后一定会与苗越安一生一世一双人,因此同样也是在为他们的结合提前扫除伦理的枷锁与障碍。
公公与儿媳,这身份说来必然不会受到旁人的祝福。
可如果在一开始就将他跟厉祎南没有血缘关系的事实公之于众,他只是作为厉祎南未成年时的法定监护人,厉承明想将来即便被旁人反对,总也是要轻一些的。
其实厉承明是完全不在意这些的,但他想为苗越安考虑,他希望他的小姑娘永远天真浪漫永远无忧无虑。
“我与小南的妈妈是挚友,她托我照顾小南,一照顾就照顾到了现在,我总算也是不辱使命了。”
厉承明将半杯红酒饮尽,又拿起红酒瓶给自己倒满,“我有个不情之请,之后在婚礼台上,我希望能把长辈的位置空出来,借以告慰小南妈妈的在天之灵。”
厉承明的一番话说的过为冠冕,竟真把苗家父母给唬住了。
苗妈红着眼以手拭泪,动情哽咽道:“亲家怎么说就怎么办吧,我们没有意见。”
待到婚礼当日,厉承明坐于主桌主位,在台下亲眼见证厉祎南牵着苗越安的手走过长长的红毯,接受来自所有人的祝福。
那会儿他就在想,等到将来她为他穿上婚纱,一定会比今天还要明艳动人。
厉承明很期待。
第3章 无耻
苗越安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幸运的人。
小时候吃棒冰,她总能抽到再来一支。
后来上学念书,每次重要考试的成绩都很出色,让她能够轻松进入自己心仪的学校。
与厉祎南相识、恋爱、结婚,或许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幸运。
最直观的是她不用为生计发愁,虽然从小到大,爸爸妈妈和姐姐在爱和物质上从不吝啬,但厉家的经济体量摆在那儿,总归还是有很大差距的。
程书君惋惜她从名牌大学的优势专业毕业,空有一个漂亮的学历背景,最后却做了富贵人家的阔太太。
姐姐苗佳宜私下里也同她说过这回事,苗越安思虑良久,跟大多数毕业生在经历毕业迷茫期时选择的出路相同,她随即全身心投入到考编中去,最后成功上岸一所高等院校,成为经管学院的一名辅导员。
但即便如此,苗家父母仍对苗越安的选择颇有微词。
苗妈直白了当地批评她这是自甘堕落,“我们供你读书不是为了让你嫁作人妇洗手做羹汤的,你有学识干嘛不去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来,何必要仰人鼻息地过活,难道这些年读的书是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?”
苗妈说这话固然是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,可女儿甘作菟丝花是不争的事实,她作为母亲如此恨铁不成钢也是情有可原。
只是此时的苗越安已然晕头转向地陶醉在爱情里,并不觉得这是种可耻的自甘堕落。
厉祎南和厉承明这边则是另一番景象,不约而同地向苗越安表达了诚挚的祝福。
厉祎南送了一只奢牌的鳄鱼皮包包。
厉承明则送了一支万宝龙钢笔。
苗越安收到厉祎南转交的钢笔时颇感意外。厉祎南亲了亲苗越安的嘴唇,讲:“爸知道我们乖乖考上了辅导员,特意买来祝贺你的。”
“爸爸是怎么知道的?你跟他说过这回事?”
厉祎南被反问得也不怎么确定了,索性道:“应该是吧,总之不是什么很贵重的礼物,你收下就是了。”
苗越安拿着包装精美的礼物,神情怔怔的,连厉祎南解开她的上衣纽扣,气息浊重地吻上来都没点儿反应。
老实说,苗越安有些怵厉承明。倒不是脾气性格的原因,至少表面上,他大约是她见过的最温煦和善的人了,可这并不能抵消她对他的抗拒。
好在婚前厉承明就表示过不与他们同住,两人见面的机会屈指可数。
但不知道从何时开始,每月的第一个周末,雷打不动地有了去栖山别院陪厉承明吃饭的惯例。
原本这周六又是照例要去栖山别院的,谁知厉祎南临时有个出差,周五下午飞国外,要到下周二才能回来。
苗越安一时犯难,问厉祎南只她一人的话,周末能不能不去栖山别院。
厉祎南没太上心这回事,也不觉得苗越安一个人去有什么问题,“保姆阿姨也在的,你要实在不喜欢,吃完晚饭可以直接回去,不用住一晚再走。”
苗越安如被赶上架的鸭子,周六起床后便叫了辆车回去。
到栖山别院时刚过十一点,孙阿姨正在厨房准备午餐。苗越安洗完了手,问她有没有需要帮忙的。
孙阿姨笑着赶她出去休息,“你们年轻人周末爱睡懒觉,今天起了早一定不习惯,快去沙发那儿坐,正好我在早市上买了樱桃,给你洗点儿尝尝。”
苗越安很喜欢这个脾气好手艺棒的孙阿姨,之前有段时间别院换成了钟点工,她还偷偷问过厉祎南是怎么一回事。
“爸爸呢?他不在家吗?”这话是苗越安小声问的。
孙阿姨同样很喜欢眼前这个带点俏皮劲儿的小姑娘,冲苗越安身后扬了扬下颌道:“说曹操曹操就到,人不就在你身后么?